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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立大會
103-08-27

106036

106.11.8

塗OO

案主因腦瘤開刀,一耳聽不到、一眼看不到,手腳無力,未婚。與兩位哥哥同住,大哥也是殘障者,擔任保全工作;三哥亦為身心障礙者,無工作。居住房子為父親所留下,每月領取身障手冊3,500元,健保自付561 元,無工作收入,生活困苦,故申請急難救助。

3000元、毛毯一件

106037

106.11.12

高OO

本案由林巡佐關懷後轉本會,案主因丈夫入獄,育有一女就讀高中,原從事網路行銷賣水餃,但生產不甚虧損,先前意外受傷,導致創傷性蜘蛛網腋下出血,右側粉碎性骨盆骨折等傷害而送至中國醫藥學院手術。
案由居住需8,000元,現無收入均靠公所補助,面對龐大醫療支出、生活開銷,生活困苦,故申請急難救助。

3000元、毛毯一件

106038

106.11.8

汪OO(改為助學金3000元)

案主是單親家庭及列冊低收入戶家庭,目前承租兩間雅房(5,000元),案主目前與女兒兩人相依為命,女兒今剛升高一。案主因車禍永久失能導致長期失業,日前案主又因以前意外事故引發左眼視網膜神經萎縮。案主永久失能且雙手無力提重物,由女兒分擔家務,讓父親於家中安心休養。
經濟來源僅有政府身障補助8,499元,及女兒兒少補助2,695元。因案主永久失能,因此無法就業。
案主女兒在學業科目(數學、自然及生活科目)較弱,需參加補習,但因家中無其無其他收入來源,因此無法供給女兒補習學費,另案主女兒對於韓、日語有興趣,希望單位可提供協助。

3000元、毛毯一件

106039

10.6.11.12

徐OO

案主原住民,需照顧母親,案主母親因年數已高,多病在身,時常進出醫院,兩子棄之不聞不問,皆由案主與其他姐姐互助照顧母親。
案主因照顧母親與國小女兒,無法工作,僅靠丈夫打零工的薪資維生。目前居住眷村平房,租金5,000元

2000元、毛毯一件

106040

106.12.2

李OO

案主為低收二款,陸籍配偶,已離婚,現扶養一子三女,最小女兒2歲為重度身障(唐寶寶),時常生病。案主先前以打零工賺取工資,收入微薄。房屋租金每月8,500元,生活困苦故申請救助。

3000元、毛毯一件

106041

106.12.5

林OO

本案由四平派出所林巡佐提報,案主為低收三款,丈夫為聽障人士,打零工維生,扶養3名子女,租屋每月4000元,以補助為生,入不敷出,生活困苦,故申請急難救助。

5000元、毛毯一件

106042

106.12.4

賴OO

案主與媽媽同住,照顧氣喘媽媽,雖有哥哥,但未盡照顧責任,案主無工作,故無收入,每月以媽媽之補助7,000元維生,生活困苦,故申請急難救助。

2000元、毛毯一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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